热门搜索:
新机械指令于2009年12月29日起在欧盟范围内强制实施,同时现行机械指令(98/37/EC)将废止。整个法令的内容在各方面多加以细化,同时将原98/37/EC指令中阐述相同内容的条款汇总分类组成独立条款;
与机械指令98/37/EC相比,2006/42/EC在适用范围、与其他指导法令的界线、市场临督、安全性零组件、合格评定程序以及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等方而都出现了一些新要求和明显的变化。
一、机械CE认证中新指令适用范围的变化(机械CE认证)
新指令涵盖范围扩大,建筑现场用卷扬机、推动固定器械和其他冲击式机械将不再排除在机械指令之外;
新指令的涵盖范围明确地将电动机排除;
新指令与低电压(LowVoltage)指令的区分不再根据“主要风险”(MainRisk),其中列出的六类电子和电气产品由低电压指令涵盖,其他机械则由低电压指令涵盖电气风险,但合格评定程序和投放市场耍求由机械指令掌控。
新指令与电梯指令(LiftsDirective)的界线也给予了澄清,其中升降速度不**0.15m/s的电梯划归机械安全指令涵盖。
二、新指令中对市场监督和合格性评定要求的变化(机械CE认证)
新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同有义务监督认证机构的表现。如发现它们没有充分地履行职责,则成员国有权撤销和暂停该机构的资格。
新指令规定了成员国开展市场监督的责任,其义务包含互相合作,并要尊承保密性和透明度。
新指令在机械的合格性评定程序在原定EC型式试验基础上,新增机械制造过程内部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完善的质量保证规程。
新指令已经明确对制造商的内部制造措施作出评估要求,同时新指令开始介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估。
三、新指令对电梯指令(95/16/EC)的修订(机械CE认证)
增加了运输车(carriage)的概念定义,同时在1章里用“carriage'’取代"car”,使法令内容更加符合实际应用。
新增不属于其涵盖范围的机械设备:
——升降速度不大于0.15m/s的机械设备;
——自动扶梯和机械式走道。
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中1.2条变为对运输车(carrigae)的要求
四、新指令中对EHSR要求的变化(机械CE认证)
指令98/37/EC中针对由于机械运动部件或升降机械移动所造成的危险的特殊要求已经扩展到适用于所**械。特别是:
搬运期间的突然运动;
多控制台的相关特定条款;
闪电产生的危险。
说明书的相关要求更加详细,更*理解。
在每个章节均加入关于特殊危险的警告信息,以提醒相关用户注意此种机械必须符合所有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对新增涵盖的机械装置给出了具体要求。
新指令同时附加对下列特殊类别机械的补充要求:
食品机械和化妆用品或药品生产机械没备;
便携式手提和/或手控机械设备;
用于加工木材或相似物理参数材料的机械设备;
因其工作移动而引起危险的机械设备;
由于升降操作引起危险的机械设备;
拟用于地下工作的机械设备;
升降运送人员存和特殊危险的机械设备。
五、新指令中队质量**体系的要求(机械CE认证)
新指令引入的对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非常详细,制造商采取此程序进行机械合规性评估时,必须在机械设计、制造,终检验和测试过程运行符合相关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机构的监督。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向*认证机构提出对其质体系进行评定的申请。